首页 鉴定协会 鉴定管理 鉴定人园地 法律法规 鉴定论坛 请您留言
  
 
 
    您的位置> > >能力验证 > > >一般介绍


    能力验证(Proficiency Testing),是指利用实验室/机构间结果的比对来判定实验室/机构在指定业务范围内的能力。对于司法鉴定行业而言,就是能力验证组织方按照预先制定的能力验证计划,组织多个司法鉴定机构对统一制作的检材或案件进行检验/鉴定,然后将司法鉴定机构的检验/鉴定结果与所有参加机构的公议结果或行业权威专家结果进行比对,并依据比对结果在对参加机构的特定项目的检验/鉴定能力进行评定,也可包括对其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开展能力验证活动有以下目的和意义:

   1.参加能力验证是司法鉴定机构实施质量控制的有效措施

    对于司法鉴定而言,由于相当部分的专业具有检查活动的特点,即鉴定人在检验、鉴别和判定过程中通常要根据专业知识作出带有一定主观成分的判断。因此,通过能力验证活动这种外部质量控制措施,可补充机构内部的质量控制,使不同司法鉴定机构的检验系统、鉴定过程及鉴定结论具有可比性,其不一致性(差异)控制在公认的允许误差范围内,并通过该质量控制手段,主动发现、解决鉴定中存在的或潜在的问题,促进鉴定机构共同提高鉴定能力和水平。

   2.能力验证是行业主管部门评价司法鉴定机构能力和水平的有效手段

    能力验证是行业主管部门评价和保障实验室/机构能力,实施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我国许多行业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局都根据各自的管理需要开展了规模不等的能力验证活动,如质检总局产品监督司承担了由食品检测机构参加的能力验证活动,卫生司对艾滋病初筛实验室进行了盲样考核,北京检验检疫局组织了家禽禽流感病毒定性定量检测的能力验证活动等。

在司法鉴定领域,由于其鉴定结论的法庭证据性质以及司法鉴定对象(人和物)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使得评价、监控司法鉴定机构及其人员技术能力的能力验证活动尤显重要。司法鉴定行政管理部门通过开展各专业的能力验证活动,可以达到了解司法鉴定机构的能力和水平的目的,为行业管理提供科学、客观信息,协调规范鉴定机构的鉴定活动,有效监控鉴定机构的持续发展。